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电机能效提升第三方核查机构、节能服务单位,废旧电机定点回收单位,重点用能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工〔2013〕389号)和《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指南,我们制定了《申报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专项资金各环节需提交材料明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4年7月31日
附件:1、 关于印发《申报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专项资金各环节需提交材料明细》的通知
3、承诺书
4、电机回收确认证明
来源:电机能效提升网上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