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库建立以来,对我市节能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充实本库成员数量,优化库内人才结构,根据动态管理原则,我局诚邀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入本库。请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加入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节能相关工作5年或以上;
(三)熟悉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熟悉锅炉、电机、注塑机等节能技术。
二、主要职责
市节能专业人才库成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受市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委托,参与企业节能考核并提供专业意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科学技术论证;节能培训、审计、评估、调研和咨询等工作;锅炉、电机、注塑机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及其它节能工作。有关劳务费用按《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专家有关费用支出标准暂行办法》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单位或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推荐表》(详见附件)、业绩证明材料及光盘。
(二)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开展培训班,并对申报人进行考试,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纳入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第3期)。
(三)我局对市节能专业人才库(第3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公告。
申报材料应于2014年3月7日前报送至东莞市节能监察中心(可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联系人:陈卓明,联系电话:0769-22210272)。
四、有关规定
(一)市节能专业人才库成员应遵守本库的有关规定,参加我局组织的年度工作会议和继续教育培训等。
(二)除上年度被评为不称职的成员外,原有成员将予以保留。
(三)本库成员应在工作中保持公平、公正、客观和负责的态度,为节能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并对专家意见负责。
附件:东莞市节能专业人才推荐表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