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有关重点用能单位:
为做好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3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4〕24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2〕23号)要求,结合我市节能工作部署,市经信局制定了《2013年度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经信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反映。
附件:3号东节能减排(下行 关于印发《2013年度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2月12日
(联系人:莫善区,联系电话:22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