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博    ·加入收藏
搜索: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4  浏览次数:1248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有关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工业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611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能源管理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经信〔2012〕339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和规范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377号(下行 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返回首页 | 法律声明 | 建议反馈
Copyright @ 2011-2015 东莞中浩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网页设计
总机:0769-27220885 邮箱:zh@cn-hao.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新南路西一街 32 号 邮编:52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