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次数:1506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综合示范节能目标的“1+8”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32号)中《东莞市能源管理中心云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前期我市在能源管理中心工作的有关经验,我局对《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我市能源管理中心工作的开展,提高用能单位的用能效率。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