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励计划的公示(东建示〔2014〕55号)
发布日期:2014-11-26 浏览次数:1395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加大建筑节能投入,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138号),经各单位申请、镇街初审、市住建局形式审查、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专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财政局审核等程序,市住建局提出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励计划(见附件)。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
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住建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先成,联系电话:22671687,传真:22621680;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新基社区城市风景街地震局大楼7楼。
附件:2013年度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励计划.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