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和规范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在首批28家企业通过验收的基础上,11月11日-18日,能源中心组织人员对已提交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申报材料的16家企业进行初审。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东经信〔2015〕189号)有关规定,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申报项目的建设及运行情况,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书面审核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市经信局汇总后,交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专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