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版)》(东经信〔2015〕189号)和《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东府〔2015〕30号),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组织2017年第一批东莞市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验收。
经市经信局初审、专家验收、公示等程序,共有63个项目通过第一批能源管理中心验收(具体详见附件),其中在我公司的全力服务下,东莞洲亮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斯默菲石东包装(东莞)有限公司、东莞市华通包装有限公司、展成电机(东莞)有限公司、东莞梅立泰化工有限公司和东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全部顺利通过了能源管理中心验收并进入申领补贴阶段。
从公布的榜单显示,在63家能管中心获得通过的企业当中,分别来自樟木头、石龙、东城、厚街、凤岗、高埗、麻涌、中堂、寮步、长安等镇区。另外,在获得通过的榜单中,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获得甲级认定,东莞洲亮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获得乙级认定,东莞市华通包装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获得丙级认定。按照规定,东莞市经信局推出资金补贴政策,对通过东莞市企业能管中心验收的企业,按照“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级别,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另外,对已经通过验收的企业能管中心给予维护补贴。在通过验收后三年内,年度评价合格的,按照甲、乙、丙三级分别予以5万、4万和3万元的维护费用补贴。按照最高标准“甲级”来计算,通过验收的企业三年内最高可获15万元的维护补贴。
附件: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东莞市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验收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