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局牵头的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经企业申请、形式审查和现场评估验收等程序,现认定富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详见附件)为2018年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第一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9-26988212。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8日